台灣第一張發給外商的甲種小客車租賃執照,被一家日本公司拿走

1998 年,台灣第一張發給外商的甲種小客車租賃執照,落在一家日本公司手上,而它其實 1982 年就來了。這篇看歐力士在台灣的 44 年:超過 6,000 輛的企業車隊與 Tesla 租賃方案、不用你出錢的 ESCO 屋頂光電怎麼賺、與中租控股和潤企業的競合,並澄清它其實不是台灣離岸風電開發商這件常見誤傳。

極簡幾何插畫:畫面左右兩端各有一個大小相仿的圓角矩形,左邊是灰藍色、右邊是鼠尾草綠色,兩者位於同一水平線上。一條極長的深板岩灰細線橫越中間大片留白把兩者連起來,線上等距散布三個暖砂色的微小方塊,像是往返移動的設備。右側矩形上方架著一片暖灰色的淺梯形屋頂,屋頂上鋪著一格格淡綠色的細長方格,代表屋頂型太陽能板。以兩地之間一條長期存在的通道,呈現跨海四十四年的資本與設備往返。暖米白背景、灰藍與鼠尾草綠與暖砂的低飽和莫蘭迪色系、大量留白、flat design、無文字。

台灣第一張發給外商的甲種小客車租賃執照,拿走的是一家日本公司。

那是 1998 年。

而它其實 1982 年就已經來了。


44 年,比你以為的久很多

歐力士(ORIX,8591)在台灣的正式名稱是「台灣歐力士股份有限公司」,成立於 1982 年 9 月 29 日

到今年剛好 44 年。

那個年代的台灣,還在十大建設的餘溫裡,「租賃」對多數中小企業老闆來說是個陌生詞。

它一開始做的就是老本行:企業設備租賃。

你想買機台,資金卡住,它出錢買下來租給你。


1998 年,它拿到了那張執照

1998 年 4 月 15 日,歐力士在台灣成立了「歐力士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」。

然後成為第一家在台灣取得甲種小客車租賃營業執照的外商公司

這件事在當年的份量,比字面上大。

小客車租賃在台灣是特許行業,執照有分等級,甲種是可以做長租、可以規模化經營的那一種。

一家外商能拿到,等於監理機關認可了它的資本結構跟營運能力。

到今天,台灣歐力士管理的車隊超過 6,000 輛


你可能已經坐過它的車

這是台灣人最容易「用過但不知道」的部分。

企業長租這門生意很低調——公司幫你配一台車,你每天開,但你不會知道車主是誰。

那台車有可能就掛在歐力士名下。

近年它主打的是企業綠色車隊,還推出了獨家的 Tesla 企業租賃方案。

邏輯其實跟它在日本做的事一樣:幫企業把「買資產」變成「付月費」。

你不用一次拿出幾百萬買車、不用煩惱殘值、不用養保養團隊。

企業要的是「有車可以開」,不是「擁有一台車」。

這句話,就是租賃這個行業存在的全部理由。


另一條線:它在台灣屋頂上裝太陽能

配合台灣 2050 淨零碳排的政策,台灣歐力士設了一個 ESCO 事業部。

ESCO 全名是能源技術服務,做法聽起來有點神奇:

你不用出錢,我幫你把工廠的老舊耗電設備換掉,之後從你省下來的電費裡分。

對很多毛利被電費吃掉的台灣製造業來說,這是很實際的方案。

另一塊是投資建置屋頂型太陽能電廠——租你的廠房屋頂,發電賣電。

這兩件事看起來跟租車八竿子打不著,但骨子裡是同一件事:

它出資本,你出場地或需求,收益分著走。


這裡要澄清一個常見的誤會

網路上偶爾會看到把外資綠能投資混為一談的說法,把歐力士講成台灣離岸風電的玩家。

這個要講清楚。

台灣大型離岸風場(像大彰化)主要是丹麥沃旭(Ørsted)和 CIP 在主導。

雲林新興電廠(272MW)則是韋能能源(Vena Energy)的案子。

歐力士在台灣的綠能版圖,主力是中小型商用屋頂太陽能跟企業 ESCO 服務,並不是離岸風電的開發商。

我知道這段有點掃興,但財經資訊最怕的就是張冠李戴。

歐力士在印度和西班牙確實有大型綠電資產,可是那是海外,不是台灣。

兩件事不能混著講。


它在台灣的對手,你一定認識

台灣歐力士的直接競爭者,是本土租賃龍頭中租控股(中租-KY,5871),還有和泰集團旗下的和潤企業

這個對照很有意思。

中租的打法是深耕台灣、大陸、東協的中小企業融資,做的是「本土市場密度」。

歐力士在台灣則相對聚焦在企業車隊、設備租賃跟能源服務這幾塊,走的是「集團全球資源」那條路。

換句話說,一個靠地面部隊,一個靠母集團的資本成本。

而 2026 年還發生了一件事:金管會啟動第三階段融資租賃公司納管,台灣歐力士與其他 11 家業者一起被正式納入監理。

被納管聽起來像壞消息,其實反過來說更準確——

你要夠大、夠重要,才會被主管機關認為需要管。


三篇看下來,我自己的想法

我一開始覺得歐力士是一家很難寫的公司,因為它太雜了。

機場、球隊、壽險、印度太陽能、台灣屋頂、剛賣掉的銀行。

寫到第三篇我才想通,它其實只做一件事:

把「需要很多資本才能擁有的東西」,變成「按期付費就能使用的服務」,然後在資本效率最好的時候換手。

機器如此,車隊如此,太陽能電廠如此,連一整間銀行都可以如此。

那麼問題來了——

台灣的中小企業長期習慣「買下來才安心」,設備、廠房、車輛都想登記在自己名下。

你覺得這種心態,在資金成本愈來愈高的現在,還撐得住嗎?還是我們也該學著把「擁有」跟「使用」拆開來看?

留言跟我說說你的看法。


沒看前兩篇的話:歐力士到底是一家什麼公司,從關西機場講起它為什麼要把自己的銀行賣掉,答案藏在它的獲利模式裡


讀者來信 FAQ

甲種小客車租賃執照是什麼?跟我在機場櫃檯租一台車來開有什麼不一樣?

編輯部: 你在機場租車那種是短期、按天計費的日租,甲種執照對應的則是規模化的長期租賃業務,也就是企業一簽好幾年的那種。台灣的小客車租賃屬於特許行業,主管機關依資本額、車輛數與營運能力核發不同等級的執照,甲種是門檻最高、可以真正把車隊做大的那一級。所以 1998 年歐力士拿到台灣第一張發給外商的甲種執照,實質意義是監理單位認可了一家外資有能力在台灣長期經營車隊,而不只是租幾台車給觀光客。打個比方:日租像是路邊攤點餐,甲種長租是簽下整年的團膳合約——同樣是供餐,但後者要驗你的廚房、資本和履約能力。

ESCO 說「你不用出錢」就幫你換設備,這聽起來太好了,它到底靠什麼賺?

編輯部: 靠你省下來的那筆電費。ESCO 業者先自掏腰包幫工廠換掉老舊耗電的設備,換完之後每個月的電費會明顯下降,而業者就從這個「省下來的差額」裡按約定比例分成,分到約定的年限為止。工廠的好處是不用一次拿出大筆資本支出、也不用承擔設備效果不如預期的風險;業者的好處是綁住一份可以算得很準的長期現金流。對很多毛利本來就被電費侵蝕的台灣製造業來說,這個方案的吸引力不在省錢本身,在於不用動用到自己的資金額度。打個比方:這就像有人幫你把家裡的舊冷氣全換成變頻的,一毛不收,但接下來三年你省下的電費要分他一半——你的現金流從第一個月就變好,他賺的是那台冷氣本來會浪費掉的電。

被金管會納管聽起來像是被盯上了,為什麼文章說這反而是件好事?

編輯部: 因為監理的門檻,往往也是市場地位的證明。融資租賃過去在台灣長期屬於監理密度較低的一塊,金管會自 2026 年啟動第三階段納管,把台灣歐力士與其他 11 家業者正式納入,代表主管機關認定這些公司的規模與影響力已經到了必須管的程度。對業者來說,短期確實增加了法遵成本與揭露義務,但長期而言,被納管等於取得了一張隱形的信用背書,融資條件與企業客戶的信任度都會更穩。真正該擔心的,是那些連被納管資格都排不上的小業者。打個比方:這就像餐廳被要求公開廚房與食材來源,麻煩是真的麻煩,但願意做也做得到的那幾家,反而從此跟路邊攤徹底分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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